刊載於《Harper's BAZAAR》1939年四月刊

他們結婚了。婚禮的隊伍在陣陣鐘聲中前進。白鴿振翅飛起,穿著伊頓中學外套的小男孩們對他們撒米粒,一隻獵狐犬從道路中央晃過;而Ernest Thorburn領著新娘走向婚車,穿過一小群好奇的圍觀者。

他們是與新人完全不識的陌生人,在倫敦,總有這麼些人聚集,等著觀望他人的幸與不幸。無可厚非地,這位新郎相貌英俊,新娘子則看來害羞。更多的米粒拋向他們,婚車緩緩駛遠。


那是星期二的事了,現在已經星期六。Rosalind仍在適應自己身為Ernest Thorburn太太的新身分。自己或許永遠不會習慣,她心想著,無論當誰的「Mrs. Ernest」。她坐在飯店中能夠俯瞰湖光山水的弧形凸窗旁,等著先生下樓吃早餐。

Ernest不是一個容易適應的名子,至少不是她會選擇的那種。如果可以自己決定,她寧可選擇TimothyAntonyPeter。丈夫自己就不像是會叫做Ernest的人;那名字和紀念英國亞伯特親王的紀念碑、桃花心木櫥櫃,或以親王全家為模型的銀製雕刻品­相連——簡而言之就是她婆婆位於倫敦Porchester Terrace高級住宅區的家中客廳。


丈夫出現了。謝天謝地,他看起來不像個Ernest——完全不像。但他到底像什麼呢?她在一旁觀察著他。­­­嗯,當他在吃吐司時,他看起來像極了一隻兔子。全世界大概不會有人把眼前這個鼻樑直挺,雙眼湛藍,衣冠楚楚的魁梧青年,與那幼小脆弱的動物聯想在一起,但這讓一切看來更有趣了。

當他吃東西時,他的鼻子會非常輕微的抽動,和她的寵物兔一模一樣。她忘我地觀察著,以至於必須和對方解釋,為何她會在被發現時笑出來。

「是因為你吃東西時看起來像隻兔子,Ernest。」她告訴他,「像是隻野兔,會打獵的兔子,兔子王,為其他所有的兔子訂法律。」

Ernest對於身為這樣的兔子沒什麼意見。而看妻子會被自己抽動而皺起的鼻子逗樂——他從來不知道自己的鼻子會皺­­——他故而起勁地抽動鼻子起來。她笑個不停,而他也是,因此一旁的女僕、漁夫,和穿著油膩黑外套的使者都在心裡認定:沒錯,這對夫妻很幸福。但這樣的幸福會持續多久?他們全部自問,並各自以自己的經歷,為這問題給出答案。


當兩人從蜜月歸來,已建立了屬於自己的祕密世界;裡頭全是野兔,還有一隻純白的母兔。除了他們之外,沒人知道這個地方,而這樣的神祕感讓一切更加有趣。他們覺得自己比其他新婚的年輕夫婦更加緊密,建立起屬於兩人的小小同盟,對抗整個世界。

兩人會在人們談論樹林中的兔子,陷阱與追捕時害羞地看著彼此。當瑪莉阿姨表達自己對盤中兔肉的無法忍受­——看起來像個蜷曲身體的嬰兒;Ernest運動神經發達的弟弟約翰分享著Wiltshire郡的秋季兔群,其追捕和剝皮的過程,兩人便會隔著餐桌對彼此眨眼。

當他們的世界需要一個獵場看守人、盜獵者或是地主,兩人便會興致勃勃地從親友中挑選角色,像是Ernest的母親便相當適合擔任擁地無數的鄉紳。但一切都是秘密進行的——這才是重點所在;除了他們,沒有人知道這個世界的存在。

——Virginia Woolf 〈Lappin and Lapinov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