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:30 A.M. 

不管幾點上床睡覺,我一向起得早,不喜歡賴在床上,就算週末也一樣,但是我的另一半Rambert Rigaud和我就不同了,是早睡晚起型的。從巴黎搬來紐約這座城市,展開新工作、新生活,這一切我都掌控得很好,唯一讓我放心不下的,就是跟著我們過來的二隻暹羅貓:Tino和Minnie,牠們需要多點關注。

7:45 A.M.

我不太吃早餐,週間時是絕對不吃的;但是會喝一種印度拉茶(chai tea),這是我在Dean & DeLuca發現的,喝的時候我會加一點牛奶弄成糊狀,再加熱開水,非常美味好喝,如果這算你們所謂的早餐。燒開水時,會一邊看看佳士得和《每日郵報》,這是我有罪惡感的消遣之一;Rambert喜歡喝茶,所以我會泡好再端給他。

8:15 A.M.

沖澡;以前在巴黎有每天泡澡的習慣,到了紐約後,偶爾週末才會這麼做。我用的香皂全是Santa Maria Novella,其中有一款菸草味道的我特別愛,刮完鬍子後,會擦上Kiehl的面霜和Comme des Garcons Avignon。接下來換衣服了,我沒有特定的規範,看來乾淨就好,但我常想:「下班後要直接過去嗎?今天有活動嗎?」住紐約的好處是無論走到哪,都不會覺得服裝不合宜。我的包是Alvaro Gonzalez,設計師剛成立的品牌,他大方送一個給我,這個包又大又好用。

8:45 A.M.

Oscar de la Renta專屬的兩名司機會來接我上班,有時候他們會告訴我關於Oscar的故事。在車上我會收郵件和打電話,我很喜歡打電話,在紐約比較麻煩一點的是和歐洲的時差,要和歐洲的親友通電話較不方便。

9:00 A.M.

上班的第一件事是和我的私人助理Nadine確認今天的行程,再來給自己來一杯熱檸檬水。接著和工作室的新總監Jenna碰面,Jenna負責歐洲工作室的統籌和運作。

1:00 P.M.

一般會外出用餐,和朋友或同事一起時,有時會前往Lambs Club,我通常點柯布沙拉(Cobb salad),但大多數我會去Pret A Manger用餐,冬天時喜歡喝湯,夏天喜歡沙拉和三明治。除了有殼的海鮮類外,我都喜歡吃,最常點的是烤魚。

3:00 P.M.

整天下來,我通常只喝熱開水和檸檬水不喝咖啡,太晚喝咖啡會影響睡眠。如果是接近服裝秀期間開始進行試衣時,通常我不會隨身帶著手機,同時希望其他人也如此,因為需要大家都能高度專注。

8:30 P.M.

我離開辦公室的時間比較晚,我和Rambert夜晚外出的機率比待在家高。在紐約時常需要出席正式場合,但在巴黎頻率就沒那麼高了,也許一年約出席三至四場;而紐約也許一星期就來個三場。我們住在紐約西村(West Village),所以如果要外出用餐有很多選擇,我喜歡En Brasserie、Cookshop和Waverly Inn。如果待在家,Rambert會下廚。

10:00 P.M.

晚餐後,會和Rambert聊聊今天發生的事,除了使用Pinterest和看書外,在家是不工作的,這點我很堅持。Pinterest是Lauren Santo Domingo推薦我的,我相當著迷在其中,帶給我很多靈感。我很晚睡,會在網路上搜尋很多資料;也很愛看書,從巴黎搬來時,運來大約有120箱左右的書。室內設計、歷史人物、園藝等類型的書我都喜歡。我蒐集瓷盤,特別喜歡17世紀的瓷器、茶具、盤子;每當我和Rambert去跳蚤市場總能挖到寶。

12:00 P.M.

會比Rambert晚一小時睡,設好鬧鐘,也許再來一杯草本茶,最後看一下Instagram;到上床睡覺有時已經是半夜一點半了,我不需要太多睡眠。